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保障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6年1月9日
食药发1号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