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于2024年7月6日,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组织专家对2024年度第一批申请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6家医疗机构进行了评审,现对拟许可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单位进行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配置许可有疑议,可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我委反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7月19日—7月2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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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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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配置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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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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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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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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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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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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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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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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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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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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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内蒙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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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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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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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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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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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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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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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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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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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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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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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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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研究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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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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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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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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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直线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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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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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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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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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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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直线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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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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