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活动,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2024年2月1日。
联 系 人:张 艳
联系电话:0471—6944493、694620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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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4年1月17日
办科教字54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