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协会介绍 协会党建 新闻中心 创先争优 专题专栏 会员服务
政策法规 更多栏目
关于《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更新的公告
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2-08-25 19:11:51

  2022年 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管理,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两个菌种名单进行了更新。对名单中涉及菌种分类和命名调整的,设置2年过渡期。

  特此公告。

   

  附件:1. 《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2. 《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8月18日

©2018版权所有 内蒙古医院协会
主办单位:内蒙古医院协会
蒙ICP备1700397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