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根据《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于2020年9月24日,对你院2017年—2020年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情况进行现场考核。根据专家组意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继续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项目,给予换发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此复。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