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卫医字〔2020〕186号
内蒙古博奥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对你公司递交的申请设置医学检验实验室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对医学检验实验室进行了执业注册登记现场审核验收。经审核,同意你公司举办的医学检验实验室按以下要求设置和执业。
一、医疗机构名称:内蒙古博奥医学检验实验室
二、医疗机构类别:医学检验实验室
三、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民营
四、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五、医疗机构选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云科IT再制造产业园一期1号楼
六、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七、特殊诊疗技术应用、大型设备配置等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审批。
2020年4月26日
抄送:各盟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