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卫计医字〔2018〕667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关于在我院成立内蒙古自治区生命关怀协会的请示》(内医院字〔2018〕第185 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成立生命关怀协会。协会审批由民政厅管理,请尽快申请民政厅批准,再由我委备案。
2018年12月20日
抄送: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