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卫计疾控字〔2018〕509号
巴彦淖尔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成立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地的请示》(巴卫计发〔2018〕91号)收悉,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经研究,同意巴彦淖尔市中医医院(巴彦淖尔市精神卫生中心)为自治区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机构,承担巴彦淖尔市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任务。
此复。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