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卫健委、市卫健委综合保障中心、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字〔2025〕154)号相关要求,为做好2025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呼和浩特考点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条件
1.2025年度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职称评审条件,受聘任现职时间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执行。具体评审条件详见内蒙古人才信息库(https://www.nmgrck.cn)——职称申报专区。
2.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等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二、考试方式及效用
1.考试方式: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单选、多选和案例分析三种。
2.考试效用:符合评审条件并参加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申报参加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考试合格成绩参加相应资格评审长期有效(若遇统一政策调整,合格成绩有效期将从新确定),成绩合格分数线另行划定。
三、免试、破格人员及范围
1.考试期间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派遣,正在援外的申报人员可免试。
2.年满55周岁的男性申报人员和年满50周岁的女性申报人员可免试。
3.援外医疗队队员(1年期及以上)在援外期间及回国1年半内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时享受一次优惠政策,可提前1年晋升高级职称,同等条件下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时优先考虑,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进一步放宽对论文的要求,援外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晋升的指标,援外时间视同到基层工作时间,援外期间可通过在受援国医院和医学院校讲课等灵活方式参加继续教育,对国内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作硬性要求,其他申报条件应符合要求。
4.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
5.“乙类乙管”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前,参加自治区疫情防控及支援区外疫情防控医务人员仍执行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政策。上述一线医务人员只可享受一次支持政策。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得扩大享受政策人员范围,对符合条件人员严格按程序公示。
6.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自治区派出的医疗人才帮扶期满1年,符合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可提前1年参加评审,帮扶时间计为基层服务时间。
四、报考程序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s://www.21wecan.com)进行个人网上报名,按单位所属分为旗县区、盟市(即盟市直属单位)、自治区(即自治区级直属单位和中央驻呼和浩特市单位)三类人员,并根据所在单位性质选择确认,经本人核对无误确认提交后,生成打印《报名申请表》。
2.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 - 5月20日。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5月13日 - 5月21日。
现场确认地点及要求:请考生根据自己单位属地,前往相应的现场确认地点。现场确认时需携带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聘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材料要求请关注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通知。
3.网上缴费: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2025年5月28日-6月4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考生可于2025年6月30日-7月6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证件,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5年7月5日-7月6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呼和浩特考点(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六、报名点设置及要求
考点下设多个报名点,具体如下:
1.旗县区报名点: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回民区卫生健康委、玉泉区卫生健康委、赛罕区卫生健康委、土左旗卫生健康委、托县卫生健康委、和林县卫生健康委、清水河县卫生健康委、武川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单位考生报名)
2.市直属报名点:市卫生健康委综合保障中心(负责市卫健委直属单位考生报名)
3.工作要求:各报名点(相关单位)要在5月20日前完成报名初审并将材料提交至市卫健委综合保障中心。
七、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文件附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高(正高、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要求材料。
2.“一线”、“援外”、“特岗”、“帮扶”等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1)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
5.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考试审核表(附件3)
6.2025年全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
7.报名点(所在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八、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考试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报名参加考试。
2.考生应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程序进行报名,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请考生密切关注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及呼和浩特卫生考务信息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0471-6626110
2025年5月13日
附件下载1: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3: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考试审核表.doc
附件下载4:2025年全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