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协会介绍 协会党建 新闻中心 创先争优 专题专栏
政策法规 更多栏目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的通知
来源: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时间:2025-04-01 14:56:44

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各相关单位: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等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等相关目标如期实现,现就继续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活动

(一)政策依据

全国爱卫办等7部委《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9〕3号)、自治区爱卫办等11厅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爱卫办发〔2021〕14号)、呼和浩特市爱卫办等11委办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呼爱卫办发〔2021〕35号)。

(二)创建情况

按照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我市已有3家企业被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命名为“自治区级健康企业”(和林县2家,清水河县1家);共有12家企业被命名为“呼和浩特市健康企业”(新城区1家、玉泉区1家、赛罕区1家、土左旗1家、托县2家、和林县5家、清水河县1家),并在网站公示健康企业名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呼和浩特市入选国家第二批健康企业建设行政推广优秀案例、2家企业入选国家第二批健康企业优秀案例、1家企业入选国家第三批健康企业优秀案例。

(三)评审流程

2024年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要结合职业病防治项目、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方案,鼓励属地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工作。指导企业按照建设评估标准(附件4)进行自评,自评达到800分以上的企业可以申请评定市级或旗县区级健康企业。企业填写《申请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自评报告》(附件3)、《评估标准》(附件4自评打分),报属地卫生健康委初评;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10月30日前将评估800分以上的企业及相关材料报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对企业基本条件、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市级健康企业进行现场评审,推荐评审900分以上的企业参评自治区健康企业。

二、继续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

(一)政策依据

国家卫健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0〕1069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内卫办职健发〔2021〕20号)、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卫健字〔2021〕27号)。

(二)创建情况

按照实施方案,全市已选出职业健康素质高、职业健康管理能力强、健康影响力大的市级职业健康达人98人,2023年推选29名优秀同志参加自治区“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

(三)评审流程

2024年各旗县区要结合职业病防治项目、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方案、健康企业建设等活动,鼓励属地企事业单位开展争创“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附件5)评选出职业健康达人人选,填写《推荐表》(附件6)向所在地卫生健康委推荐。旗县区卫生健康委进行初评,择优向市卫生健康报送。10月30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附件7)报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体评审。

三、继续开展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

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继续开展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指导企业将职业健康工作与企业文化创建工作相结合,不断完善企业内部职业健康保障机制。2023年新城区中粮面业、和林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玉泉齐鲁制药;市疾控、市第一医院、市职业病防治院共报送了18件宣传作品,市卫生健康委选取了3件优秀作品推荐给国家活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

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对征集到的图文类、视频类、网络账号类作品进行初步审查,于10月30日前填写《报名表》(附件8)《汇总表》(附件9)报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完成市级审查后,择优推荐参加国家活动评选。

四、继续开展职业健康知识“五进”活动

(一)进机构。各级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要在服务场所设立科普宣传长廊,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将职业健康科普宣传融入技术服务全过程,向广大劳动者、职业病患者开展科普宣传。

(二)进企业。市、旗县区卫生健康委、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院在指导属地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结合辖区职业病危害特点,宣传和普及职业健康知识,面向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高的行业领域,帮助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自查,指导企业加强职业健康管理。

(三)进学校。结合大中小学校教师职业特点,鼓励专业机构走进校园,面向广大教师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和技能。走进职业院校,讲好走上工作岗位的“第一课”。

(四)进乡村。面向乡村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乡村,充分利用务工人员返乡、出乡等时间节点,在客运站等场所广泛开展职业健康知识普及活动。要编制务工人员愿意看、看得懂、记得住的科普作品,深入农民工群体集中的高危行业企业、建筑工地等开展知识宣传,普及职业健康权益保障常识。

(五)进社区。走进工矿企业或第二、第三产业劳动者集中的社区,结合辖内常见职业病,通过制作展板、发放宣传品等形式,传播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防治知识。

市、旗县区卫生健康委要积极与教育、人社、城建、交通、应急、工会、疾控、职业病防治院等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配合,共同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实现与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等工作的有效联动;将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与职业健康日常工作相结合,做到协同推进,有效促进。

请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按时间节点将相关材料报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科。

联系人:高烨军  4601706

邮  箱:hswjwzyjk@163.com

 

附件下载1:1.健康企业申报表.docx
附件下载2:2.健康企业承诺书.docx
附件下载3:3.健康企业建设自评报告.docx
附件下载4:4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评分标准表66条(细则).docx
附件下载5:5.“职业健康达人”标准.docx
附件下载6:6.职业健康达人推荐表.docx
附件下载7:7.市级“职业健康达人”汇总表.docx
附件下载8:8.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报名表.docx
附件下载9:9.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汇总表.docx

©2018版权所有 内蒙古医院协会
主办单位:内蒙古医院协会
蒙ICP备17003977号-1